20xx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1月24日上午,我在部机关专题学习会上系统地学习了这两个规定,对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四点肤浅的认识。一是约束对象更加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且只针对廉洁从政方面,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总体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对象上拓宽到全体党员,实现了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二是内容更加详实。原《准则》共4个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共8条、309字,篇幅一下子少了90%以上。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这个“瘦身”手术,让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的告诉每一位党员,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三是时代特色更加明显。新《条例》增加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新增了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章节。
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切实结合当前现实。四是规定更加严格。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比如增加了“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的处分。此外,在第114条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可见执行过程中将会更加严格。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以《准则》和《条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好以下三点:一要端端正正做人。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二要踏踏实实做事。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严谨细致,规范操作,力戒浮躁,避免虚夸,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工作上务实、高效,生活上洁身、克欲,言行上慎言、慎行。三要认认真真守纪。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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