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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022-07-18 来源:布克知识网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 质量目标

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以领先行业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及现行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优良。

二、质量保证体系

严格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标准,在已通过国家九千认证中心贯标认证的基础上,遵循既定的质量方针,建立更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使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

在施工过程中,以设计文件及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通过对质量要素和质量程序的控制,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各道工序从“人、机、料、法”诸方面加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三、组织保证措施

1、施工人员均为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较为丰富的同类型工程的施工及管理经验者,并持证上岗。

2、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3、新工人、变换工种人员和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5、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每项工作均由专人负责。

四、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工程开工前,主管工程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对特殊过程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对关键工序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2、工序交接检制度

工序交接检即:上道工序完成后,在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进行检验,并经监理签证。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坚持做到:“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施工测量桩未经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组、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核,检查结果填入隐检表,由双方签字。隐蔽工程不经签证,不能进行隐蔽。

4、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必须经技术人员复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保测量准确,控制到位。

5、施工过程的质量三检制

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即: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工长负责组织质量评定,项目部质检员负责质量等级的核定,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测量工、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均要经考核,必须持证上岗。

7、实行质量否决制度

选派具有资质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各级质检工程师,负责质检工作,质检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停工权和处罚权。凡进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经过质检员核查合格后方可上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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