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三、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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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五)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
五、考核指标
(一)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二)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六、附件 1.疫苗免疫程序 2.预防接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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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疫苗免疫程序
疫 苗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 流脑A 接 种 对 象 月(年)龄 0、1、6月龄 出生时 2、3、4月龄, 4周岁 3、4、5月龄, 18~24月龄 6周岁 8月龄 接种剂次 3 1 4 4 1 1 接 种 部 位 上臂三角肌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 上臂三角肌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上臂外侧三角肌 接种途径 接 种 剂 量 /剂次 酵母苗5μg/0.5ml, 肌内CHO苗10μg/1ml、注射 20μg/1ml 皮内0.1ml 注射 口服 肌内注射 肌内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皮下注射 肌内注射 1粒 0.5ml 0.5ml 0.5ml 备 注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18~24月龄 1 0.5ml 8月龄,2周岁 6~18月龄 2 2 2 1 0.5ml 30μg/0.5ml 100μg/0.5ml 1ml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流脑A+C 3周岁,6周岁 甲肝(减毒) 18月龄 出血热疫16~60周岁 苗(双价) 炭疽疫情发生时,病例或病畜间接接触者及疫点周围高危人群 流行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 8月龄(2剂次), 2周岁,6周岁 18月龄, 24~30月龄 3 1ml 炭疽疫苗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上划痕 0.05ml(2滴) 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钩体疫苗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成人第1剂0.5ml, 第2剂1.0ml 7~13岁剂量减半,皮下必要时7岁以下儿童注射 依据年龄、体重酌量注射,不超过成人剂量1/4 皮下注射 肌内注射 0.5ml 0.5ml 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乙脑灭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4 2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第1、2剂次间隔7~10天 2剂次间隔≥6个月 注:1.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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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预防接种卡
姓名 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与儿童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现住址: 县(区) 乡镇(街道)
户籍地址:1同家庭地址 2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原因: 疫苗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 传染病史: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人: 疫苗与剂次 1 乙肝疫苗 2 3 卡介苗 1 2 脊灰疫苗 3 4 1 2 百白破疫苗 3 4 接种 日期 接种 部位 疫苗 批号 接种 医生 备注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1 麻腮风疫苗 2 麻腮疫苗 1 麻疹疫苗 2 A群流脑 疫苗 1 2 1 2 1 2 1 2 3 4 甲肝减毒活疫苗 1 甲肝灭活疫苗 2 其他疫苗 A+C群流脑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乙脑灭活 疫苗 5
填表说明
1.姓名:根据儿童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填写。可暂缺,儿童取名后应及时补充记录。 2.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如。
3.监护人姓名:只填写一个,并在“与儿童关系”中注明母亲、父亲或其他关系。 4.家庭现住址:只填写至乡级。
5.户籍住址:若同家庭现住址,则在“同家庭现住址”前数字1上划“√”,若不同,请具体填写只填写至乡级。
6.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和传染病史:在每次接种前询问后填写。
7.每次完成接种后,接种医生应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单位等内容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中,并及时签名;同时将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接种医生等内容登记到儿童预防接种卡中。其中,“接种部位”只填写注射用疫苗的接种部位:左侧用1表示,右侧用2表示;“有效日期”指有效截止日期。
8.“备注”栏用于记录某疫苗某剂次接种的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接种乙肝疫苗的种类(酵母苗/CHO苗)、接种百白破疫苗的种类(全细胞苗/无细胞苗)、特殊情况下的不同接种剂量等等。
9.接种其他疫苗时,按上述内容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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