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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2022-04-20 来源:布克知识网

离婚协议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但子女有权在必要时向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无协议则由法院判决。但子女仍有权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提出要求。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了不支付抚养费不犯法,双方可以协议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付抚养费。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只要满足协议有效条件,可以就是否支付抚养费进行协议;但不妨碍子女有需要时向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确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确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离婚协议中,父母需要就子女的抚养费支付达成一致。支付方式可以包括定期支付、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支付金额的确定通常基于多种因素,如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需求以及生活费用等。法院常根据相关法律和权益保护原则来审慎决定支付金额。离婚双方应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支付问题,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的抚养费,维护其正常生活和成长所需。这样的协议有助于确保离婚后子女的福利和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结语

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支付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是否支付抚养费,并达成有效协议。然而,如果子女有需要,他们仍有权向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出合理要求。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父母经济状况、子女需求等因素,以确保子女得到合理的抚养费。离婚双方应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支付问题,以维护子女的福利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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