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照片被发到网上是不是犯法
发别人照片到网上一般是不犯法的,但是是否违反就要看情况。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对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造成了损害,则是违法的。如果取得肖像权人或著作权人许可,不具有侵权故意的,则不违法。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是:
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
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
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1.侵权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他人肖像;
2.侵权人擅自丑化、污损他人的肖像;
3.行为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侵犯肖像权如何起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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