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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管理制度3

2020-11-22 来源:布克知识网
集团有限公司薪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薪资发放程序,明确管理流程,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对公司员工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贡献给予及时合理回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富基集团本部及下属各公司范围内所有薪资奖金及福利的发放。

三、归口管理原则

1.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薪资标准调整、薪酬预算和薪资奖金表的编制、计算与审核。

2.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薪资奖金的审核与发放,审核其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

3. 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薪资奖金标准最终审批,集团执行总裁负责薪资奖金发放表的最终审批。

四、流程管理 集团本部:

综合管理中心根据当月实际出勤、薪酬标准、考核结果编制薪资奖金表→财务管理中心根据综合管理中心签字确认的考勤汇总、薪酬标准、调薪呈报、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集团授权领导审批→财务管理中心发放。

下属各公司:

下属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当月实际出勤、薪酬标准、考核结果编制薪资奖金表→下属公司财务部根据综合部签字确认的考勤汇总、薪酬标准、调薪呈报、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下属公司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综合管理中心抽查实际出勤、薪酬标准、考核结果并审核→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其流程的完整性并对下属公司财务总审核结果负责→集团授权领导审批→财务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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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如下:

(一)集团公司薪资审核及发放管理 1.集团公司薪资奖金的计算

(1)月度考勤明细表是综合管理中心计算工资的重要依据,应由集团人事经理、集团审计监察专员一起从考勤系统导出并签字确认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2)综合管理中心每月1日根据考勤明细表、外出申请单、出差申请单、未打卡实际上班证明、请假单等完成考勤汇总表,根据考勤汇总表、薪酬调整证明、其他补贴证明单、月度考核评分、月度绩效奖励分配、奖惩、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应扣个人欠款等相关资料计算员工上月薪资总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并编制实际发放薪资表。

2.薪资的审核

(1)集团综合管理中心于每月6日前将经过本中心审核无误薪资表及考勤汇总表(经综合管理中心领导签字确认)、考勤明细表(需纸质签字版)、外出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员工未打卡情况说明、请假单等相关核算资料交给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并转换成PDF文档上传OA审核系统。

(2)财务管理中心须在收到薪资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财务主管会计根据综合管理中心提供的考勤汇总表、考核表、其他附表审核工资计算表。确定其计算无误,代扣代缴真实、薪酬标准真实。并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留存财务。

(3)集团综合管理中心根据经财务确认的工资发放表连同相关附件。在每月9日前负责完成OA线上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3.薪资的发放

(1)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薪资表于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薪资。在银行统一发放的工资,由综合管理中心制订《工资银行发放明细表》并交由审计监察室盖章后由财务出纳员交工资代发银行进行发放。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放的,由综合管理中心及时告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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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管理中心应预留足够资金,保证薪资准时有序发放。 (3)离职员工薪资的发放,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员工离职审批手续、相关薪资资料审核离职人员薪资表,发放流程同正常薪资发放流程。如有个人借支、工作交接未清、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薪资不予以发放。

(二)子公司薪资审核及发放管理 1.子公司薪资奖金的计算

(1)月度考勤明细表是综合管理部计算工资的重要依据,应由集团人事经理、公司人事负责人一起从考勤系统导出并签字确认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2)综合管理部每月1日根据考勤明细表、外出申请单、出差申请单、未打卡实际上班证明、请假单等完成考勤汇总表,根据考勤汇总表、薪酬调整证明、其他补贴证明单、月度考核评分、月度绩效奖励分配、奖惩、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应扣个人欠款等相关资料计算员工上月薪资总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并编制实际发放薪资表。

2.薪资的审核

(1)综合管理部于每月5日前将经过本部门审核无误薪资表及考勤汇总表(经综合管理中心领导签字确认)、考勤明细表(需纸质签字版)、外出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员工未打卡情况说明、请假单等相关核算资料交给公司财务部审核,并转换成PDF文档上传OA审核系统。

(2)财务部须在收到薪资表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财务主管会计根据综合部提供的考勤汇总表、考核表、其他附表审核工资计算表。确定其计算无误,代扣代缴真实、薪酬标准真实。并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留存财务。

(3)综合管理部根据经财务确认的工资发放表连同相关附件。在每

月9日前负责完成OA线上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4)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和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下属公司工资发放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及财务管理中心审核下属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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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表时须做到以下两点:

a 集团综合管理中心审核工资表时,抽查不少于20%的考勤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合理性,审核流程的合理性,数据的准确性。

b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工资表时,抽查不少于5%的考勤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合理性,审核流程的合理性,数据的准确性。

3.薪资的发放

(1)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薪资表于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薪资。在银行统一发放的工资,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工资银行发放明细表》并交由审计监察室盖章后由财务出纳员交工资代发银行进行发放。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放的,由综合管理部及时告知员工。 (2)财务部应预留足够资金,保证薪资准时有序发放。

(3)离职员工薪资的发放, 财务部根据员工离职审批手续、相关薪资资料审核离职人员薪资表,发放流程同正常薪资发放流程。如有个人借支、工作交接未清、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薪资不予以发放。 (三)薪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薪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薪资发放后的五日内到该公司人事专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行政人事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薪资,严禁代查别人薪资。

3、每月的薪资发放资料由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

账务处理。

4、次月底前由财务管理中心将含有薪资发放凭证的会计凭证装订完毕,并按档案管理办法长期保存。各财务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保守薪资机密。 (四)薪资保密事项

1、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为美德,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精神。在公司探询他人的薪资、吐露本人薪资、评论他人薪资者,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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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综合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及各级直属领导外,下属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及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需受处罚。

3、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4、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管理监督

1.运营专员须在每月5号前将集团授权领导审批后的月度绩效考核表交综合管理中心,延迟一天扣罚当月绩效10%,延迟二天扣罚当月绩效20%,延迟三天及以上扣罚当月全部绩效。

2.工资表复核流程中,呈报核算资料延期,延迟一天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10%,延迟二天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20%,延迟三天及以上扣罚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呈报核算资料错误、审核、复核发现问题,每错一笔扣罚责任人100元。

3.员工工资核算应合理、准确、正确,接受审计监察室监督审计,审计监察室审计工资表发现差错,按金额大小情况处理,单次差错金额小于1万元(单位月工资合计),工资所经审核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分别罚款500元;金额大于1万(含)元小于3万元,工资所经审核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元,金额大于(含)3万元以上,工资所经审核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分别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另多发工资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追回。造成损失无法直接追回的由经办人承担,金额巨大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富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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