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财产时,另一方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上的夫妻共同财产。本文提供了一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的范例,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以及担保方式等。
法律分析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夫妻离婚请求冻结财产应提供哪些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XXX号楼X单元XXX室,电话:81971XXX
被申请人:姚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7号楼2单元101室,电话:86763XXX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建设银行帐号上夫妻共同存款9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xx年x月x日生一女,取名xxx现在xxxx小学读书。
婚前原、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结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日益冷漠,甚至连原告生育其间都未曾悉心照顾,且其家人对原告也是百般挑衅。后两人为处理房产及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断,今年6月15日,被告拿刀恐吓原告并实施殴打行为,后经原告报警事态才得以平息,当时被告态度非常恶劣,根本无悔改之意。今年的7月3日,原被告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拿菜刀架到原告脖子上,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绝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帐户上夫妻共同财产92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申请人之父李某愿提供现金92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
此致
某某区人民
申请人:李某某
年月日
附: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证》
2、被申请人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3、担保人身份证明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行为可能导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清偿等问题的产生。当情况紧急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果无法执行判决或难以执行,受理离婚案件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职责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根据以上情况,申请人李某某提出了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在建设银行账户上夫妻共同存款92万元的请求。申请人的父亲李某愿提供现金92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请某某区人民审慎考虑此申请。
此致
申请人:李某某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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