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合同法》规定,当合同互相涉及权利义务变更时,应当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然而,对于银行贷款合同的变更,是否需要公证或注销原合同,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九条:合同互相涉及权利义务变更的,应当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是,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才能解除合同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或者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因此,银行贷款合同的变更需要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但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或注销原合同,具体要看当事人协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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